1月3日,記者從銀保監會官網獲悉,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決策部署,持續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推進簡政放權,強化審慎監管,中國銀保監會近日修訂發布了《中國銀保監會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簡稱《辦法》)。
記者了解到,2019年11月8日至12月8日,中國銀保監會就《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成都建議注銷公司所需標準是什么?成都建議注對社會各界的反饋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充分吸收各項科學合理的建議。
具體來看,《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持續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措施依法落地,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強化審慎監管等。
一是持續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措施依法落地。《辦法》與《外資銀行管理條例》銜接,允許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同時設立分行和外資法人銀行、取消外國銀行來華設立營業性機構需滿足的總資產要求、放寬中外合資銀行中方主要股東選擇范圍。
二是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營商環境。《辦法》將外資銀行部分董事、高管人員任職資格核準和分行開業審批權限進一步下放或調整;取消管理型支行行長任職資格核準審批;縮短兩級審批事項的審批時限;簡化外資銀行赴境外發債的部分申請材料要求。
三是進一步強化審慎監管。按照中外一致原則,《辦法》在相關許可章節中,相應增加了股權管理及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審查的要求,進一步強化了審慎監管,并對股東變更的內涵進行修訂。
四是明確“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等特定區域對行政許可事項另有規定的,應依照其規定”,為在上述區域實施進一步簡政放權措施預留政策空間。
銀保監會表示,《辦法》的修訂發布將進一步推動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促進外資銀行參與推動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中國銀保監會將堅持對外開放與審慎監管并重,強化審慎監管銀保監會修訂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在有效防范金融風險的同時,促進銀行業健康平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