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Company)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并在公司登記(registration)機關依法登記。成都工商注冊完成公司注冊后,需先辦理稅務報到,報到時需提供一名會計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公司成立后一個月起,需要會計每月記賬并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企業準備好資料到專管所報到后,稅務局將核定企業繳納稅金的種類、稅率、申報稅金的時間,及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企業日后將根據稅務部門核定的稅金進行申報與繳納。
股東(發起人)要按照自主約定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認繳出資額、約定的出資方式方法和出資期限向公司繳付出資,股東(發起人)未按約定實際繳付出資的,要根據和公司章程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股東(Shareholders)(發起人)沒有按約定繳付出資,已按時繳足出資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該股東的責任。如果公司發生債務(debt)糾紛或依法解散清算,沒有繳足出資的股東(發起人)應先繳足出資。
1、《公司法》di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成都公司注冊是開始創業的di一步。一般來說,公司注冊的流程包括:企業核名→提交材料→領取執照→kezhang,就可以完成公司注冊,進行開業了。但是,公司想要正式開始經營,還需要辦理以下事項:銀行開戶→稅務報到→申請稅控和**→社保開戶。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只是刪除了原來實收資本這一項網站內容,也就是說公司注冊資本并沒有取消。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刪除的內容只是原規定的”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zui低限額。di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zé rèn)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修改了原來規定的:“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zui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并刪除了原來《公司法》在di二十九條規定的“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organization)驗資并出具證明”的條款。據此,公司章程的記載作為監督監管執法的依據。
3、《公司法》di二十六條規定:“、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成都公司股東變更時間是怎樣的?注冊資本zui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刪除了原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zui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zui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的內容。比如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要求,修改后的新《公司法》di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的di二款規定“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di八十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zui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公司法》di八十三條規定:“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gǔ fèn)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公司注冊資本是什么意思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成都代辦營業執照拿公章、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2份、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2份、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2份、房產證復印件2份、租金**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證(當天可取)。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相應刪除原有規定的只是“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zui低限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zui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一次繳納的,應即繳納全部出資;分期繳納的,應即繳納首期出資。
以上就是對公司(Company)注冊資本是什么意思的講解,同時還為大家帶來了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的內容。新修訂的公司法中,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Shareholders)(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也就是說,如今一元也可以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