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各種手續,應當以書面形式或者專利局規定的其他形式辦理。專利局規定的其他形式包括電子文件形式。電子申請是指以互聯網為傳輸媒介將專利申請文件以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形式向專利局提出的專利申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本指南中關于專利申請和其他文件的規定,除針對以紙件形式提交的專利申請和其他文件的規定之外,均適用于電子申請。電子文件格式要求由專利局另行規定。
專利申請有關電子申請的相關知識
一、電子申請用戶:電子申請用戶是指已經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電子專利申請系統用戶注冊協議(以下簡稱用戶注冊協議),辦理了有關注冊手續,獲得用戶代碼和密碼的申請人和專利代理機構。
1、電子申請代表人:申請人有兩人以上且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以提交電子申請的電子申請用戶為代表人。
2、電子簽名:電子簽名是指通過專利局電子專利申請系統提交或發出的電子文件中所附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所述的簽字或者蓋章,在電子申請文件中是指電子簽名,電子申請文件采用的電子簽名與紙件文件的簽字或者蓋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二、電子申請用戶注冊
電子申請用戶注冊方式包括:當面注冊、郵寄注冊和網上注冊。辦理電子申請用戶注冊手續應當提交電子申請用戶注冊請求書、簽字或者蓋章的用戶注冊協議一式兩份以及用戶注冊證明文件。
1、電子申請用戶注冊請求書:電子申請用戶注冊請求書應當采用專利局制定的標準表格,請求書中應當寫明注冊請求人姓名或者名稱、類型、證件號碼、國籍或注冊地、經常居所地或營業所所在地、詳細地址和郵政編碼。注冊請求人是單位的,請求書中還應當寫明經辦人信息。
2、用戶注冊證明文件:注冊請求人是個人的,應當提交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居民身份證件復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注冊請求人是單位的,應當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證復印件、經辦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注冊請求人是專利代理機構的,應當提交加蓋專利代理機構公章的專利代理機構注冊證復印件、經辦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注冊請求的審查:注冊材料經審查合格的,應當向注冊請求人發出電子申請注冊請求審批通知書和一份經專利局蓋章的用戶注冊協議,并給予用戶代碼。當面注冊的,由注冊請求人當面設置密碼;郵寄注冊的,應當在電子申請注冊請求審批通知書中告知注冊請求人密碼;網上注冊的,由申請人在提出注冊請求時預置密碼。注冊材料經審查不合格,當面注冊的,應當直接向注冊請求人說明不予注冊的理由,注冊材料不予接收;郵寄注冊和網上注冊的,應當向注冊請求人發出電子申請注冊請求審批通知書,通知書應當記載不予注冊的理由,注冊材料不予退還。
4、電子申請用戶信息的變更:注冊用戶的密碼、詳細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電子郵箱及信息提示方式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注冊用戶應當登錄電子申請網站在線進行變更。注冊用戶的姓名或者名稱、類型、證件號碼、國籍或注冊地、經常居所地或營業所所在地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注冊用戶應當向專利局提交電子申請用戶注冊信息變更請求書及相應的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手續。注冊用戶代碼不予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