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而言,提前公開發明專利申請主要有3個好處:可以盡早獲得臨時保護,盡早地保護企業的利益;可以盡早獲得授權,使企業盡早地利用專利搶占市場;可以延長行使專利權利的時間。
比如說,在發明專利申請公開后,申請人如果獲悉有的單位或個人實施了他已經申請專利的發明,可以先發一個通知,說明該發明已經申請專利,要求對警告后的實施行為支付適當的費用。雖然法律上沒有明確警告通知的問題,但在實踐中,通常應當這樣做。
發明專利申請為什么要提前公開,這樣做有什么好處?
如果實施單位接到申請人的警告通知后,以有關發明尚未被授予專利權為理由拒絕支付適當的費用,那么,申請人可以設法保留證據,等專利授權后再索取。在專利授權后,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處,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說發明專利申請公開后法律會給予一定的保護,但這種保護是有限度的,它的最后是否有用依賴于專利的是否授權。
如何申請申請發明專利提前公布?
一般而言,國家知識產權局收到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如果申請人想要提前公開的話,可以在自專利申請日起,至自動公開之前遞交提前公開聲明,對于要求提前公開的發明專利申請,該申請經初步審查合格后,即可進入公開程序,一般自申請日起6到10個月即可公布。